[2002-04-11] 女子准續期辦亡母後事
【本報訊】入境處批准一名三十八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女子,可以延期兩個星期離境,以便留港協助辦理其剛在月初去世母親的身後事。入境處原先拒絕她的要求,並且勒令她今日行街紙到期時要被遣返。但入境處最終改變主意。
三十八歲的孔燕萍在前年持雙程證來港照顧雙親,她的母親在清明節前一日在家中被患有精神病、亦是持雙程證的弟弟斬傷死亡,而其弟弟被警方拘捕調查。孔燕萍的行街紙原在今日到期要被遣返,但經律師協助下,去信要求入境處以人道理由,批准她留港處理其母身後事,而入境處昨日答允予她多留港兩個星期。孔燕萍昨日下午由朋友陪同下,到上環入境處特遣隊申請續期,她表示今次很多謝及感激入境處。至於兩個星期後會否到入境處報到自願返回內地,她表示現時未知,因為擔心父親沒有能力照顧自己。入境處發言人以個別事件為理由,拒絕評論今次事件,但他表示,入境處在考慮每個申請人的理由時,都會基於人道及恩恤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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