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2] 特稿:「科技鎖國」步向自閉
——「高科技戒嚴法」鎖得住人才嗎? .朱元鳳.
隨著八吋晶圓終於鬆綁可以登陸大陸,台灣的另一招卻把這好容易盼來的兩岸關係跨進一步,向後扯了更大十步,「國科會」居然搞出一套「國家科技保護法」,政府與民間所有人員、技術與貨品都將接受嚴格管制,而大陸建議被列入了「不友好」或「特殊」國家及地區,港澳也一樣看待。違法者就是公訴罪,將接受重刑!
科技人員視台島為監獄
這就是扁政府玩的兩手策略:一面鬆,另面緊,足以擺平立場不同、尖銳對立的雙方——主張向大陸設八吋晶圓廠的一方,以及激烈反對開放的另一方。配套的《台灣地區特定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草案》被稱作旋轉門條款,高科技人才必須離職一年後才可赴大陸,於是只要是從事高科技工作的海外華僑都視回台灣工作為「坐監」,生怕一進入台灣就去不了大陸,外國企業也輕易不敢來台投資,唯恐成為被鎖住的對象。到了想往大陸再發展時,一切人員、技術、產品都不得轉移。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權(自由居住與就業權)可謂極致。兩岸之間種種限制與門檻已由管貨、管技術,進而更上一層樓管制起「人」,科技的流向大陸這股風潮是否因此受到影響與節制?扁政府美稱為「護國」是否成為「鎖國」?台灣會因為關起大門而就無人偷跑?
「向下看齊」的扁政府擔心的是「資匪」、「助匪」,把台灣人的心血結晶拱手送給大陸,於是不僅政府的研發要管,連民間的自行研發也要管,人也一樣,今後只要身為高科技人員,去一趟大陸很可能吃上如同美國的「經濟間諜法」官司,被處以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並課罰金,於是誰敢在台灣的高科技公司工作呢?但如此就可以保障台灣的優勢於不墜嗎?只怕適得其反,台灣成了「自閉國」「自戀國」,自己關門作老大的「自慰國」。
如果科技要溜,其實不需要腳,也不可能以重罰收到任何嚇阻之用,只會讓更多人才與技術加上資金更加快腳步地一古腦兒傾向腹地廣闊、市場驚人的大陸。其去勢不可抗衡,其風沛然莫之能禦,台灣政府真以為可以擋得了嗎?
人才資金將加速出走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還強調,持有外國護照的雙重國籍人士也在受限範圍,這就是進一步再逼著不願百分之百當外國人的中國科技人痛下決心放棄做中國人,只得當個假洋鬼子。
台灣的政府現在對大陸敏感到毫髮皆緊張的地步,只要是人、錢、物流向大陸都必叫停、叫殺,如此下去,台灣不必大陸來取,自行閉關而絕指日可待,所有企業成為受害的首當其衝,企業主,乃至人才與資金都會快速萎縮或出走,以圖基本生存空間,台灣之悲哀,孰會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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