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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2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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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21] 申建丁屋需時四年

 規劃環境地政局發言人強調指出,當局目前確是在檢討「小型屋宇政策」(俗稱「丁屋」),但絕對不會影響鄉民申建「丁屋」的時間。他並表示,簡單個案的申請,由遞紙至獲得批建需時約要四年,複雜個案則要五年以上。

 在新界鄉議局於上周二召開的執行委員會會議上,會眾表示相當不滿申請興建「丁屋」時間過長,指出若根據當局的處理程序,要十七年才能把一萬二千多宗積壓申請全部處理妥當。他們不滿地政總署拒派副署級官員出席會議作解釋。

 規劃環境地政局發言人回應本報的報道表示,新界鄉議局所列出的數字,是對地政署的工作有所誤解。他說,申建「丁屋」的積壓個案確有一萬二千宗左右,每年成功批建是一千二百間。但這不等同每年僅可處理一千二百宗。

 地政總署每年處理的申建個案達至四千宗,按這個處理速度,只需數年便可全部清理有關個案,並非如鄉局有議員所形容要十七年那麼長。

 這名發言人表示,當局目前確實在檢討「小型屋宇政策」,但絕不會影響現時的批建程序。他說,鄉民目前申建「丁屋」,如是簡單個案,需時要四年,鄉局所稱的一百七十個工作天的服務承諾,僅是處理有關文件的時間。他說,基於土地資源有限,每個申建個案都要穩妥地處理,包括核實申請人的原居民身份,以及土地的業權屬實和是否可建「丁屋」等等。他說,如不是複雜的個案,由遞申請紙開始至獲得批建約要四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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