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02] 建築署外判工程質素差
【本報記者施立偉報道】建築署員工反對建築署將九成政府工程外判的計劃。他們批評目前的外判工程由於缺乏政府的直接監管,出現很多不合規格的情況。例如有的體育館內的廁所闊度由原本的六十厘米縮減至五十厘米,且入口設計不善,使用者容易被碰傷。這些工程都需要建築署跟進及糾正,結果反而增加了建築署的開支。
外判進度較預期快
政府建築署人員協會主席廖榮芝說,雖然署方預計到明年才會將九成工程外判,但至今已有五成多的工程外判了,遠較最初的時間表為快。他們擔心當今個月所有建築署員工手頭上的工程完成後,署方再沒有新工作分派時,員工可能會被調派到其他部門或遭解僱。
廖榮芝說,工會收到不少員工的投訴,指現時工程外判後,改由私人建築師及工地監督直接設計及監管合約工程,建築署員工則擔任項目管理、批核設計以及提供專業的技術和工地監督服務的角色。由於他們沒有直接的參與,很多完工的工程都遺留不少的「手尾」,需由建築署的員工於工程交貨後跟進及糾正。
工程完工留手尾
在過去一年,很多外判的工程在完工後都出現不少的瑕疵,如新做柚木地板多處出現五毫米的收縮空隙;新做電閘沒有接上電源;地渠瘀塞時所清出來的全是承建商留下的施工物料;以及地面排水設計不當,雨後成澤國,水深逾尺等等。
據了解,在這些工程中,最「離譜」的是一間體育館的廁所。原本廁所的闊度設計是六十厘米,但承建商只建了五十厘米,出現了足足十厘米的差距,加上廁所門是向外推出的,容易令使用者碰傷。
該員工指出,他們曾促請承建商加以修葺,但承建商毫不理會,到保用期結束後,就由他們建築署員工自己來「執手尾」,該項改善工程開支約是二萬多元,而類似這種工程缺漏每年都有不少,至少有三宗,這反而大大增加了建築署的開支。
懲罰較輕難阻嚇
廖榮芝說,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私人承建商為求減少支出,增加利潤,很多時只指派經驗較淺的建築師及工地人員來監督;加上目前法例對於外判商的懲罰較輕,故對不良承建商難造成阻嚇作用。
廖榮芝稱,他們會於下周一約見建築署署長鮑紹雄反映員工的憂慮,並於周二到金鐘政府合署的建築署署長辦公室外集會抗議。建築署發言人回應時說,建築署的工程一向都會透過外判進行,並由員工負責監督,所以,員工不會沒有工作做。至於承建商的工程出現問題時,當局均會要求承建商負責維修,無須建築署來負責,也不會增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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