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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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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02] 遣返滯港者乃依法辦事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對於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在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上,呼籲國際關注爭取居港權人士情況一事,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在出席一公開活動時表示,特區終審法院已就有關問題作出了終審裁決,特區政府只是依法辦事。她呼籲敗訴人返回內地,又強調香港的市民都很清楚只要循規守法,便享有集會和遊行的自由;但若有人擾亂公眾安寧,警方有權依法採取措施。

向聯國陳述不切實際

 保安局發言人則指出: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委員會於去年四月審閱香港提交的報告時,並無批評特區政府在處理居留權事件上的有關法律、政策或做法違反公約內任何適用於香港的條款。故任何人士如希望透過向委員會作出陳述而改變特區政府在遣返無權留港人士的堅定立場,這絕對是不切實際的。

政府一直依法處理居權個案

 發言人強調,世界其他政府,包括聯合國的成員,都有實施出入境管制。而家庭團聚的訴求雖然值得尊重,但亦不是一項絕對的權利。其他政府亦會要求以家庭團聚理由要求定居當地的人士,必須依法申請。香港在這方面的做法與世界各地的做法並無分別。

 保安局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一直依法處理所有居留權個案。爭取居留權人士已獲充分的機會表達他們的訴求。特區終審法院在今年一月十日,就三宗重要居留權案件作出了裁判。所有受影響人士均必須尊重此裁判,而未能受惠於判決的人士必須返回內地,循合法途徑申請來港定居。若他們以非法入境者身份在港匿藏,並無前途可言。

 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向來有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報告,以協助委員會對香港履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作出評估。如委員會認為有需要,政府樂意就居留權事件向其闡述本身的立場。同時,當局會繼續向委員會提交報告,並在報告內闡述特區政府對所有相關事件的立場。預期下一次提交報告會在明年年中,而委員會可能會在二○○四年或二○○五年審閱該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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