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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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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6] 60項建議推動本土經濟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昨日表示,政府在推動本土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主要是擔當鬆綁、促進和協調的角色。他表示,民政事務總署已經收到六十項推動本土經濟發展的建議,當局正積極考慮。他表示,有關計劃不能重疊,以免各區之間出現惡性競爭,亦不能對現有經濟活動有影響。在推行有關計劃時要考慮交通的配套措施,假如建議可行,當局就會交由地區辦事處協助推行,作出適當的協調及幫助。

 梁錦松昨日在立法會回應陳婉嫻議員提出關於發展本土經濟的問題時指出,本土經濟由來已久,顧名思義,屬特區內部經濟活動的一部分,是我們經濟體系的重要環節之一。他表示,本土經濟與市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範疇遍及文化、體育、康樂、個人及各類型小商販服務等。本土經濟具有四個特點:形式多元化,具本地特色,能提供就業機會,和助長本地消費。

 他指出,在經濟放緩、失業率高企的時候,政府更加需要大力推動本土經濟的發展,刺激內部消費,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特別是協助低學歷人士創造就業。

 他表示,政府在推動本土經濟發展方面的方針是:以市場為主導,透過政府提供政策及設施的便利,積極發揮民間智慧,催化多元「本土經濟」活動。具體而言,本土經濟活動建基於市場的自由營運,並透過私人投資和落實。政府不應亦不會直接參與其投資、決策或營運。政府主要擔當鬆綁、促進和協調的角色。他說,政府可以提供的協助,包括在可能範疇內放寬政府的一些政策、規例或有關土地用途的規定,提供基本和配套設施,協助宣傳推廣,以營造更有利於本土經濟活動發展的環境,為市民及營運者提供更多方便。他強調,政府會運用現行資源和人手,落實鬆綁、促進和協調的工作。在目前階段,推動本土經濟並不牽涉額外政府資源的投入。當然,政府會在提供基礎設施方面,負擔一貫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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