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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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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6] 新界村選將有新安排

 【本報記者葉熾仁報道】消息人士透露,政府擬推出的村選新安排,由於仍有多個鄉區有反對意見,預期無法在本立法年度進行立法程序,而村長的換屆選舉又迫在眉睫,政府決定採取權宜之計,擬先行通過行政指令的方法,解決來屆的村選問題。

 民政事務處官員日前在沙田鄉事委員會的會議席上透露,村選新安排的文件,下月便會正式諮詢各鄉事組織的意見,預期明年一月及二月期間進行新界村落的選舉。

近期擬定選舉村界草圖

 沙田鄉事委員會日前舉行執行委員會及村代表大會,其中一個議程是討論村選新安排的方案。民政事務處一名出席會議的曾姓官員表示,當局近期已頻頻與新界鄉議局商討村選新安排的具體細節,但有些問題還未取得共識,為免引起不必要的爭拗,暫不能向外公布。

 但他表示,當局估計近期便可擬定選舉村界的草圖,下月就開始諮詢鄉事組織的意見。他說,根據目前的計劃,明年一月及二月進行村選,然後在三月舉行鄉事會領導層選舉。

因應村民意見有新構思

 消息人士說,當局至今雖未正式公布村選新安排的具體方案,但因應一些村民的意見,已與原來的構思有所不同。消息人士說,為減輕鄉區人士的不滿,所有現時的原居民村長的數目將維持不變,並視之為氏族選舉,就算非居於村內或旅居海外,屬於有關鄉村的村民,都有權參與原居民的村選。新的構思,每村的居民代表,亦即是非原居民村長,則由有關鄉村的原居民及非原居民共同投票產生,這名居民代表,僅負責鄉村整體事務,原居民本身的權益及事務,則由原居民的村長負責。

 消息人士說,當局也同意要在有關鄉村居住一定年期,才有參選及被選權,並建議居住三年有投票權、五年則有被選權。但新界鄉議局及大多數的鄉區認為五年有投票權、七年有被選權較為合適。消息人士說,除了這點有異議外,村界如何劃分預計亦會有不少爭拗。

建議居住三年有投票權

 為符合終審法院的判決,當局推出村長選舉新安排,有多個鄉區曾表示強烈的反對,以元朗多個鄉區為主的鄉事派人士更組成一個名為「新界原居民議會」的組織,這批人士曾先後提出不少意見。消息人士說,即將推出的村長新安排方案,其實已參考了一些村民的意見,因而估計這些鄉事派人士最終會與當局討論有關方案。

原居民兩次投票惹爭議

 「新界原居民議會」副主席鄧鍚洪也證實該會已發信當局提出意見,民政事務總署日前覆函該會,表示願意聽取進一步意見。鄧錫洪表示該會已準備約見當局反映意見。

 但他強調,他們仍是反對有關方案的。他說,新方案容許原居民在村選中有兩次投票權,選出的村長同時亦可參加居民代表選舉,是陷村民於不義,他認為屆時會有人向法院挑戰原居民為何會有雙重投票權及被選權,擔心鄉民會進一步被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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