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9] 勞處籲青年勿跌暑期工陷阱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年輕人做暑假工一方面可賺取生活費,亦可增加社會經驗,本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但如不慎跌入求職陷阱,則不僅招致金錢損失,更有觸犯法例之虞。勞工處呼籲打算找暑期工的青少年提高警覺,求職時應抱「便宜莫貪」的正確態度。另外,勞工處去年成功為一千九百人覓得暑期工,目前則已收到二千多份暑期工空缺,月薪約四千至六千元,數字與去年同期相若。
勞工處首席勞工事務主任黃國倫提醒年輕求職者從幾方面提防求職陷阱。例如一些外匯投資或推銷公司在招請廣告中聲稱招請文員、抄寫員、清潔工人等,入職後會遊說其轉職投資工作甚或自己出錢投資,最終以投資失利為由騙取金錢,尤須提防不少色情架步在廣告上聲稱屬正當職業,且以高薪、無需經驗等作招徠,待求職者簽約後才告知實際工作。過去亦曾有不法之徒利用求職者進行非法募捐、收高利貸、售賣冒牌貨品等活動。
另一方面,暑期工求職者亦應留意一些公司騙財伎倆,以免求職不成反破財。黃國倫指出,一般機構是不會在僱員入職前收取費用的。他又提醒年輕人找暑期工時,應先清楚了解自己的「市場價格」,如沒有工作經驗,不宜隨便相信高薪厚祿的承諾。
黃國倫強調,實際上暑期工同樣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包括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和享有法定假日等。他透露,去年共有一萬一千人到勞工處找暑期工,結果有一千九百人成功獲聘,其中大部分屬文職工作。勞工處副總職業安全主任任劍祥則提醒年輕人在缺乏相關訓練下,不宜擔任操作木工及電動機器、處理化學品或有毒物質等高危工作;去年勞工處共錄得十三宗涉及暑期工的意外,主要為物件碰撞受傷、滑倒或絆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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