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1] 十四歲少年開「報仇公司」
滄州消息:據《燕趙都市報》報道,「本公司專供為你報仇!你出錢我出力!每報一次仇十元,先交錢後辦事……」近日,河北省滄州市警方在制止一起十多名少年的鬥毆時,從一名十四歲的初中生身上竟搜出的其自辦的所謂「報仇公司」的廣告。
五月十六日下午二時左右,滄州市兩名巡警在對一伙鬥毆少年進行盤查時,一名身穿黑色風衣的少年從人群中悄悄退出,伺機逃跑,民警迅速將他抓住。經過檢查,民警在這名黑衣少年的身上發現成打的零鈔,同時發現了標有聯繫電話及電子郵箱地址的「報仇公司」小廣告多張。經審問,黑衣少年馬某承認,他的同學吳某和其他同學吵嘴,吃了一些虧,吳某遂找馬某替自己「報仇」,教訓那幾個學生一頓。吃完午飯後,馬某和吳某來到北環路口,見到和吳某發生過爭執的幾個同學。當他們正要動手時,被民警發現。他承認身上的零鈔是從一家小賣部裡偷來的,至於「報仇公司」的廣告,馬某說是自己撰寫的,上面的呼機號和電子郵箱也是他的,這樣做目的只是「覺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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