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4] 問責高官離職過冷河一周 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署理政務司司長孫明揚昨日表示,問責高官如果將來離開職位,七天之後就可以立即擔任教師、律師、會計師,但是不能使用其擔任公職期間接觸過或處理過的機密資料去謀取利益,或者為客戶取得商業上的利益。
他指出,問責制高官離職後需要一年時間「過冷河」,是出於實際考慮,不過有關官員若想在一年內任職其他公司,可以諮詢由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的獨立委員會的意見。雖然官員可以不理會委員會的建議,但由於有關諮詢結果會被公開,官員的任職因此受到社會輿論的監察。
孫明揚出席港進聯聚餐會時表示,沒有理由要求問責高官在約滿後長時間不工作,但由於官員每日工作所接觸的資料,有不少是具敏感性的,他們在另謀高就時,需要選擇與其直接處理的資料沒有關係的行業,也不能代表其公司向政府爭取與其曾經接觸的資料有關的工程或商業項目。他相信,如果有關官員沒有採納獨立委員會就其出任其他公司的意見,會受到社會各界的批評,也沒有公司願意聘請他。他強調,一年的時間限制,是合理及折衷的方法,既可以照顧本身利益,政府也可以處理利益衝突的問題。
孫明揚強調,政府實行高官問責制絕非「摸著石頭過河」或「見步行步」,而是經過深思熟慮。他指出,董特首需要在獲選為第二屆行政長官後,才能夠宣佈問責制的細節安排,在時間上的確受到限制。但問責制並非現時才提出,特首在二千年的施政報告中已提出概念。他又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區議會意見,先後舉行了兩場聽證會,收集區議員對問責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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