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4] 內地貨船可預辦入境檢查 放大圖片
內河船預檢新措施有助本港與內地的貨物交流。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為方便內地內河貨船出入香港,入境處昨日開始為七百噸或以上的內河貨船,提供申請預辦入境檢查服務。經批准的船隻,可直接駛往碇泊處上落貨,毋須再前往入境船隻碇泊處,等候辦理入境檢查。入境處透露,若有關措施受歡迎,將在三至六個月後擴展至其他噸位的內河船隻。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韋泉,昨日在有關的記者會上表示,現時有二千二百艘已登記的內河貨船,其中五百七十艘屬七百噸或以上,其餘則為七百噸或以下。新措施實施後,七百噸以上、過去沒有不良出入境紀錄的內河船,只要其留港的時間不超過七天,船隻的本港代理可以在船隻到港前二十四小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向入境處提供船上工作人員的資料。
韋泉稱,在新措施下,這類內河貨船最少可以省回二至六小時的船程;而透過電子郵件遞交表格,亦可減低內河船的運作成本,將有助本港物流業的發展。
韋泉續稱,按照過去國際船隻採用預辦服務的經驗,大約有八成合資格的船隻採用此類服務,故估計亦會有八成合資格的內河貨船會使用預報服務。他強調,該處會進行抽樣檢查,而警方及海關的檢查工作亦會如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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