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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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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8] 林自稱拾煙包不慎墮樓

本報記者 甄健輝

 律師行合夥人兼執業律師林競業墮樓事件,發生在去年十一月二日,當日下午約四時,林競業於上環太平山街三十八號七樓翁靜晶的住所墮樓,林隨後由秘書陪同送院,秘書聲稱林因俯身撿拾跌落窗下簷篷煙包失足墮樓。林當時仍然清醒,曾向救護員透露:「自己唔小心失足意外墮樓。」

 事發現場為太平山街三十八號「順景雅庭」七樓一單位,是翁靜晶在工作忙碌時小休的地方。

 當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大廈鄧姓六十九歲看更,在閉路電視中發現林競業倒臥於三樓平台受傷呻吟,但當時仍然清醒,上前詢問之下,對方表示,自己較早前在寓所窗口吸煙,期間不慎將一包香煙跌出窗口外的簷篷,於是他為了不浪費香煙而爬出簷篷欲將之拾回,不料突然失去平衡由七樓寓所墮下,途中壓毀了四五樓外牆的鐵架。

 警方接報到場,因事主是專業人員,極之重視,封鎖現場。警方事後調查發現,當時翁靜晶及其丈夫劉家良在事發時正在事發單位內,遂展開調查。劉家良當時向警方作供時承認,當時到港島辦私事順道到上址探望妻子,在登樓按門鈴時,曾聽到單位內傳出男女交談聲音,但按鈴約十分鐘翁始開門,他進入單位探望及尋找是否另有他人時,便發生林競業從窗外簷篷墮樓事件。他與翁馬上奔落樓看望墮地受傷的林競業,翁致電通知秘書,由秘書陪同林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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