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8] 新公屋租金超中位入息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房屋委員會昨日通過未來六個月新落成公屋屋h租金,部分由出售居屋轉為出租公屋的單位租金,佔家庭中位入息百分之二十五,比法例規定的百分之十為高。有委員擔心房委會訂租準則與居民負擔能力背道而馳,將會衍生社會問題。
六新屋h劃入範圍
租住房屋小組昨日通過的租金,包括將於今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建成的六個屋h:天水圍俊宏軒、葵涌高盛臺、秀茂坪寶達、大坑東、油塘鯉魚門和將軍澳尚德,合共七千一百二十七個單位。其中俊宏軒及高盛臺由私人參建居屋轉為公屋,租金超出同區屋h最高租金達百分之十。以高盛臺一個五百呎的三房單位為例,月租便高達三千三百元,每平方米租金高達六十七點三元,比同區的六十一點二元,高出百分之九點九,並佔住戶入息中位數近四分之一。其他屋h單位亦屬同區屋h最高租金水平。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根據目前的租金,有百分之三十的住戶每月需動用兩成以上的收入作為租金;另外,還有百分之十六的住戶,更要動用四分之一的入息。但他強調,釐定公屋租金時,已視乎租戶的負擔能力,加上由居屋轉為公屋的單位質素較理想,如每層只有八至十伙、設施較佳等,故租金較同區公屋高亦算合理。
房委會委員、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鑑林表示,房委會目前以住戶入息的百分之十八點五釐定公屋租金,與法例規定的百分之十相距甚遠;加上住戶入息限額已下調,明顯存在減租的必要。房委會原定於去年年底公佈租金檢討諮詢文件,但至今仍然毫無音訊,他擔心,如維持現時釐定租金的準則,未來公屋租金將會與住戶負擔能力脫鉤。
超線戶可申請減免
至於租金佔入息中位數近四分之一,是否形成住戶的沉重負擔?陳鑑林解釋,住戶如遇到上述情況可申請租金減免,加上住戶有權拒絕入住由居屋轉為公屋的單位,相信問題不大。他補充,即使居屋轉為公屋的屋h租金較高,但仍未能收回有關屋h的開支,房委會需要承擔部分虧蝕;加上屋h設施及居住環境的確較一般屋h優勝,租金稍為上調亦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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