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8] 百五垃圾蟲 昨接警告信 放大圖片
食環署派出大批人手,提醒市民勿亂拋垃圾。 (本報記者 李志樑攝)
【本報訊】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六百元的條例昨日起開始生效,負責執法的部門包括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漁護署、環保署、海事處及警務處。在兩個星期寬限期內,只會向違例人士發出口頭警告,至昨日下午四時,執法部門一共向有關違例人士包括亂拋垃圾,隨地吐痰、及亂貼街招及海報等人士,發出一百五十六個口頭警告。
食環署昨早派出大批職員到銅鑼灣渣甸坊、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等人流多的地方監察。在九龍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食環署人員口頭警告過一些亂貼街招及隨地吐痰的市民。在附近的報販表示,平日都有人亂丟垃圾,昨日多了人員巡查,街道比平日乾淨得多。
有很多市民都說,知道新例已實施,不會隨便拋垃圾。但亦有市民表示,罰款都沒有用,因為有人趁食環署人員不為意下亂貼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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