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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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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30] 告解內容可不披露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自從警方就天主教神職人員性侵犯個案成立熱線以來,共接獲兩宗舉報和兩宗查詢。她指出警方進行性侵犯案件調查時,宗教團體並沒有法定義務披露其內部紀錄,就算有神職人員在告解中,獲悉有侵犯事件發生,法庭亦無權強迫知情的神職人員報警,不過警方有權申請審查令,或要求法庭頒發命令,入屋檢取證物。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指出,根據以往案例,法官可以衡量利益,決定是否行使酌情權,容許神職人員在法庭中不披露告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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