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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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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1] 盧旺達予特區護照免簽證

 【本報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昨日宣布,已接獲盧旺達共和國駐華大使館通知,由即日開始,盧旺達共和國政府將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旅遊長達一個月的待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盧旺達共和國政府的決定。這項決定顯示盧旺達共和國對香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實施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投下信心的一票。

 發言人續表示,這是香港致力提升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旅遊方便的進一步成果。

 隨著這項免簽證安排,同意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待遇的國家\地區的數目已增至一百一十三個。

 現時,盧旺達共和國國民可免簽證來港旅遊,每次逗留不超過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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