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11] 廉署拘兩路政署官員
【本報訊】廉署拘捕十二名人士,包括兩名路政署一級工程監督,懷疑他們在「香港仔隧道」更換石棉板工程中涉及詐騙,訛稱已將損壞的石棉板換作水泥纖維板(俗稱石屎板)。
髹漆當更換石屎板
廉署於上星期五(六月七日)展開行動,拘捕一名建築公司董事及一名合約經理;一名分判商董事、一名股東及兩名地盤管工;一名工程公司東主;一名石棉清拆公司董事及一名主管;及一名臨時工人。
路政署於九九年起委任一間建築公司作「定期承判商」,負責將「香港仔隧道」內已損壞的石棉板換作石屎板。
有關承判商將工程判予分判商,而該分判商再將工程分判予另一間工程公司。
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指一名路政署職員涉嫌容許不合規格工程。調查顯示,有關工程公司涉嫌並沒有將損壞的石棉板更換,而只是將它們重新髹漆,充當重新安裝的石屎板。
工程監督涉嫌包庇
調查並顯示,一名路政署工程監督涉嫌簽發證書,證明工程滿意竣工。
路政署及環保署於調查期間向廉署提供全力協助。被捕人士已暫獲廉署准以保釋。廉署繼續調查有關貪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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