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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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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12] 本港「桃之天然水」毋須回收

 【本報訊】含有兩種日本禁用的添加劑,在日本被回收的飲品「桃之天然水」,在本港市面仍有出售,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飲料所含日本禁用的兩種添加劑在香港可以飲用。原因是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以及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這兩種添加劑,可以在食品中安全使用。但本港會透過日本駐港總領事館了解今次事件。食物環境衛生署表示,有關飲料暫時毋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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