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29] 巴士調整票價須顧及市民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城巴(機場及北大嶼山路線專營權)及龍運巴士的專營權,將於明年五月底屆滿,而新巴的專營權亦於明年七月底屆滿。運輸局現正考慮三間巴士公司申請,在明年專營權屆滿後,延續專營權十年。當局並計劃在延續巴士公司新專營權時,加入新條款,要求巴士公司在調整票價時,要考慮市民負擔能力、及公司營運情況等多項因素。
運輸署助理署長黃振亞昨日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透露,經過考慮後,準備在新專營權中加入條文,訂明有關巴士公司在申請調高或調低巴士車費時,要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市民的負擔能力及該公司的營運情況。
對於有議員要求在新專營權內增訂條文,規定巴士公司須按運輸署署長指示,實施巴士轉乘優惠計劃。黃振亞解釋,由於有關的條文涉及將調整票價的權力賦予運輸署署長,與巴士公共條例中、只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才有審議巴士票價的條文相抵觸,所以不會考慮有關建議。她強調,當局與巴士公司現正研究增加更多的巴士轉乘計劃。
對於在專營權加入新條款,新巴表示樂於接受,三間巴士公司均強調,以往調整票價時,均有考慮相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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