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天討論《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委員會的報告,有議員質疑草案內有關沒收資助恐怖分子財產的法律責任不清晰,需要在下周再召開草案委員會會議討論,並批評保安局局長日前給予恢復該草案二讀辯論的報告,事先未曾與內務委員會主席磋商,不符合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最後議員決定在下周五的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才向委員會提交該草案的書面報告,然後在下月十日恢復草案的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