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04] 公務員拒立法形式減薪
【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二十五個公務員工會團體的十多名代表,昨日分別向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遞交信件,表明願意減薪,但反對以立法形式進行,同時呼籲當局將有關法例延至九月始提交立法會三讀。
不過,分別擁有約十萬和約四萬名會員的香港政府華員會和政府人員協會均沒有參與聯署。
政府人員協會在昨晚發表的聲明中,表示尊重其他公務員團體的表達方式。他們強調願意與香港市民共渡時艱,並尊重政府按薪酬調整機制去調整今年公務員的薪酬。
冀協商方式解決問題
包括本地高級公務員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香港海外公務員協會和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等合共二十五個工會、協會的十多名代表,在給行政長官董建華的信件中提出四點意見,包括:各公務員工會、協會達成共識,願意接受減薪,但希望以協商方式解決問題;各公務員工會、協會重申堅決反對政府以立法方式削減公務員薪酬;各公務員工會、協會強烈呼籲政府,將《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呈交立法會三讀的安排,延至今年九月復會後,以容許管職雙方就調減薪酬之爭議進行磋商及取得共識,予以實施;若商議需時而導致政府未能趕及在今年十月一日前作出薪酬調整決定,各員工會、協會一致同意減薪之生效日期,定於今年十月一日。
下午,他們再到立法會大樓,將上述信件交予所有立法會議員及出席會議的官員。
四個發起七月七日公務員大遊行的跨部門或跨職系工會,昨日則派出代表到灣仔政府大樓等地派發傳單,呼籲公務員積極參與周日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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