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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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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10] 港漢深圳開賭勒索候懲

 【本報記者王堅 特約記者孔獻之深圳九日電】今天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宗涉嫌綁架、非法拘禁、故意傷害他人的刑事案件,以香港人林漢溪為首的七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現年四十五歲的被告人林漢溪原籍廣東汕頭,現為香港居民。一九九六年,林在本市羅湖區鳳凰路非法開設賭場,事主黃某在賭博時輸給林人民幣九十萬元,此後一直未付。一九九八年七月的一天,林帶領廣東普寧人蘇紹強(三十五歲)、陳楚南(三十八歲)等人將黃從福田區某大酒店劫持到巴登街某出租屋關押。

 當晚,林又指使「雞頭」(在逃)將黃押到廣東普寧關押了十天,黃被迫找一名香港朋友馬某擔保並寫下欠林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的欠條後才被釋放。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陳楚南藉口事主馬某賣給他的寶馬小汽車因手續不全被查扣,便伙同黃澤展等人在福田區八卦嶺一蛇餐館將馬及其妻兄董某劫持到龍崗區橫崗鎮一出租屋關押,並向馬的親屬勒索人民幣一百萬元。次日晚,馬的親戚聯繫到林漢溪,希望林向陳交涉放人,後馬的親戚在向林的司機陳元波(在逃)交付人民幣四十五萬元作為贖金後,陳將馬、董二人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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