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25] 王永平清「毒」
【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公眾人物,尤其是政府高官說話時選詞用字無時無刻都要小心謹慎。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前日與傳媒茶敘時不經意地說了一句「不要中議員的毒」,便是又一活生生的例子。這句話隨即引起了民主黨議員李華明的不滿。李華明昨日發表公開信,指王永平的言論是不尊重及侮辱了立法會議員,並要求他澄清「議員的毒」的含義,及向議員公開道歉。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新聞秘書潘樹泰昨日對此事作出回應時指出,如果議員對局長所用的「毒」字感到不安,局長願意收回。他解釋,局長當日會見傳媒,是以茶敘形式輕鬆進行,故他在談話時不經意地使用了一些比較生動及色彩較濃的廣東話通用俗語,大家都可以理解完全沒有不尊重或侮辱議員的意思,亦無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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