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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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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7] 皖13類夫妻可再生育

 【據新華社合肥十六日電】從今年九月一日起,根據安徽省最新出台的地方法規,將有十三類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些特殊情況的夫妻甚至可申請生育第三胎,乃至多胎。

 安徽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官員紀榮榮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於今年九月一日施行,目前全國各省都在結合該法制訂本地的實施條例。而安徽省是中國最先通過允許再生育法規的省份。

 這位官員說,這十三類夫妻中有十一類被允許申請生育第二胎,如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三十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二等乙級以上的殘疾軍人,五級以上的因公(工)致殘人員;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農村夫妻一方是獨生子的;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和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是有兩個孩子且喪偶的則可以申請生育第三胎。

 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安徽省定居不滿六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如果他們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就可以申請再生育,而不論他們過去已經生育了多少子女。紀榮榮說,安徽省同時規定,妊娠十六周以上,違反《安徽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終止妊娠的;故意致嬰兒死亡的;自報嬰兒死亡但沒有證據證明的,將不能申請生育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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