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21] 規範流通 激活B股
【本報記者彭凱雷北京新聞中心二十日電】外經貿部近日下發通知規範B股非上市外資股轉流通,北京證券界人士就此指出,該通知重點是,細化轉B股流通須符合申請前兩年內均已通過聯合年檢並連續贏利等六項條件,這使B股流通限制更為規範和嚴格,有助於節制外資股東在B股市場的無節制性套現行為,使B股市場的供應壓力降低,為激活B股創造好條件。
北京證券界人士說,這是政府規範B股市場政策的一部分,規範的目的是為了發展。他相信B股市場還會有利好消息出台。
亟待恢復融資功能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政府激活B股市場的前奏,政府不會令B股這樣沉寂下去。隨著一系列規範文件的出台,B股市場恢復融資功能的問題將提上議事日程。
業內人士認為,B股市場目前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恢復它的融資功能。自雷伊B股2000年10月27日上市後,B股市場已有一年多沒有新股發行上市,市場的融資功能已經喪失殆盡。直到現在,在市場與監管機構就技術問題仍有爭論的情況下,B股發行制度尚無定論。
國泰君安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過去的B股上市新股,只配售予海外機構投資者,但目前B股已經形成投資者本土化,這必然涉及到公平性的問題,以及散戶與機構投資者分配比例定多少才能防止外匯流失的問題。
如果完全按照上網定價發行的公募方式,又不利於引入境外戰略投資者。即使採用公私募相結合的國際通行的發行方式,也同樣面臨操作上的難度。比如對長期投資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認購資格限制問題,還難以明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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