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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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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30] 公屋放寬資格 新移民可上樓

 【本報訊】(記者 梁永樂) 房屋署將三千七百多個長期空置的公屋單位,撥入特快編配計劃,並首次放寬容許居港未滿七年的新移民申請,是次計劃共收到二萬個申請,當中近兩成(約四千)屬於新移民類別。若申請人輪候及選樓過程順利,只需半年便可「上樓」。

三千七單位二萬人申請

 房署破天荒讓居港未滿七年、並且四月三十日前列於輪候冊上的新移民,亦符合申請資格。不過,計劃參加者中,符合七年居港年期的申請人,將優先於未滿七年的申請人選樓;而同屬居港滿七年的,則依排列輪候冊編碼先後選樓。公屋特快編配計劃前日開始讓申請人選擇單位,直至十月三十一日為止,所有申請人只可選樓一次,選擇單位不受地區限制。

 是次房署共提供三千七百個單位,供二萬名公屋特快選配計劃申請人輪候選擇。供選擇的單位中,逾二千個位於市區或擴展市區,其餘則分布新界及離島,其中僅不足百分之三的單位曾發生不愉快事件,如被追債或發生命案等。

六至八星期內可上樓

 房署發言人表示,由於是次計劃申請人必須於四月三十日前列於輪候冊內,若申請人成功選擇合心水單位,通過審查程序後,最快可於六至八星期內上樓。申請人有機會由交表直至獲派單位,前後毋須等候半年,而一般公屋輪候程序則需要三年才可「上樓」。

 署理高級房屋事務經理駱玉良表示,特快編配計劃可有效及合理分配資源,若果全數單位租出,可為房署帶來每月五百多萬的租金。房署由九八年起,把一些不受歡迎的單位,例如鄰近垃圾房或曾發生不愉快事件的單位,優先編配給合資格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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