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5] 發展本土經濟應放寬規例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財政司司長倡議的本土經濟,至今已接獲不同團體和個別人士共百多項建議,當局正研究其中較可行的建議,並會視乎情況給予統籌或提供協助。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交給立法會的文件指出,為刺激內部消費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當局會鼓勵市場就本土經濟活動提出方案,並計劃加強促進工作,例如適當地放寬規例、修改不合時宜的政策法規、合理地更改土地用途、加強部門間協調,以及提供基本設施及協助宣傳推廣等。
另外,當局亦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營造更良好及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以及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
文件又指出,要成功發展本土經濟,應以多元化方式發展,例如西貢露天食肆和海魚養殖場消閒釣魚活動可一併發展,政府簽訂發展合約時,應優先考慮由專業營辦商負責籌劃、經營及管理,並且要著重推廣和宣傳。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並表明,當局在促進屬於本土經濟範疇的新商業活動時,會非常謹慎,避免令鄰近商店面對不公平競爭,同時亦會確保該處的交通、消防安全及環境衛生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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