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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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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4] 高級督察妻鏹水淋夫囚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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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妻淋至失去五成視力的高級督察馬潤憲。

 【本報訊】有「警隊書法家」美譽的高級督察馬潤憲,年初被患精神病的妻子潑通渠水灼傷面部及失去五成視力。法官昨指馬妻拒絕按時服藥引致精神病復發犯案,她要為自己行為負責;犯案時有意識有預謀,加上有暴力傾向,故拒絕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馬妻譚嘉玲監禁三年半。其家人認為判刑不恰當,正考慮上訴。

 法官指本案是一宗悲劇,被告譚嘉玲令人同情,因不擅與丈夫溝通,壓抑下患上精神病,尤其幻覺丈夫不忠;被告又因服藥後面部抽搐不雅,自行減少服藥引發犯案。

 法官指被告行兇前懂得戴上手套保護自己、及預早買通渠水,顯示犯案有意識有計劃,須判處即時監禁。精神科醫生建議判醫院治療令六個月,但法官認為不恰當。

 馬潤憲昨與一對子女及數十名親友旁聽。馬聞判後匆匆離開,拒絕回答提問。被告二哥表示被告是賢妻良母。家人初料被告只需服刑一年半載,已安排她出獄後與一對大學畢業子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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