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18] 浙十大措施保名牌
【本報記者陳惠 實習記者吳正懿浙江電】《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15日開始實施,與此同時,浙江省工商局推出了十大相關舉措,以加大對馳名著名品牌的保護力度,以助浙江企業品牌戰略。
「傍名牌」現象嚴重
據介紹,近年「傍名牌」現象在浙江日趨蔓延。某些不法商人和企業在異地註冊與著名企業字號或著名商標相同的企業名稱,並在自己產品的外包裝或產品上故意突出企業名稱,以此來誤導消費者,牟取非法利益。此前,浙江省的「杉杉」、「蘇泊爾」、「報喜鳥」等30多家知名企業在境外被惡意註冊。據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小企業通過到香港等地將這些知名企業商標註冊名稱登記,作為自己企業名稱中的顯著部分,欺騙或誤導公眾。
據統計,近兩年浙江省工商部門已查處各類商標假冒侵權案件8400餘起。近日,中國國內取暖行業排名首位的杭州奧普電器有限公司正式向法院狀告傍「奧普」之名成立的「深圳奧普」公司,成為中國國內第一家運用新條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企業。
放寬申報商標標準
據浙江省工商部門統計,至今年6月底,浙江的註冊商標累計達116812件,位居全國第二,但平均12.7家企業中才擁有一件註冊商標;著名商標456件,平均近3000家企業才擁有一件;馳名商標28件,近5萬家企業擁有一件。
商標轉讓上網進行
新舉措放開了對著名商標申報的限額控制,實行標準化的核准達標制度,企業只要符合條件及標準即可申報。新舉措中對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外向型產業以及涉農產業實行政策傾斜。
新舉措還規定,浙江企業的閒置商標可到中國著名商標網站上公佈,利用網上市場進行商標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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