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01] 回廠列車三度載客地鐵認錯 放大圖片
立法會議明言,若再發生事故,會要求政府禁止地鐵將維修工作外判。圖為地鐵的車廠。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根據地鐵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將維修工作外判的將軍澳車廠員工的工作時數,較地鐵其他車廠為高,而員工與列車的比例亦較低。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此舉會影響地鐵列車的維修質素,若地鐵再發生事故,不排除會要求政府禁止地鐵將工作外判。
地鐵公司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議員提問時,指地鐵將軍澳車廠外判承辦商的員工,每周工作的時數為五十四小時,較地鐵員工每周工作四十二小時為高。若以員工每周工作六天計算,承辦商員工每天平均工作九小時,而地鐵本身員工每天工作則平均只有七小時。
將軍澳廠維修成本最低
除了工作時間較長外,承辦商員工數目與負責列車數目的比例亦比其他車廠低;將軍澳車廠平均每列車只有一點五位員工負責,而其他車廠的數字則為一點九至二點七位員工不等。
在地鐵眾多車廠中,將軍澳車廠每列列車每年的維修成本為六十四萬,其餘車廠的成本則分別為七十萬及一百一十萬。
地鐵在文件中稱,維修工作的外判及招標程序,均採用公司內部既定的品質標準,以確保外判工作質素與地鐵內部員工工作質素達到一致的高水平。地鐵署理車務總監白朗恩曾表示,地鐵較早時的事故,與將維修工作外判無關,而地鐵有完善措施監管維修工作,更將會聘專家加強檢查和維修零件。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梁富華認為,外判員工工作時間長,肯定會影響維修的質素。他指出,並不懷疑外判員工本身的工藝水平,但外判員工的福利較差,工作時數較長,流動性亦較高;況且維修工作由地鐵本身員工負責,地鐵容易對每個員工作出監察;而將工作外判,則只能對公司作出監察,這會導致維修質素下降。
「行得順就收貨」不嚴謹
梁富華稱,曾有員工向他透露,地鐵在驗收由承辦商維修的列車時,相關高層並沒有親自驗收,只叫前線員工試車,若「行得順就收貨」,驗收程序並不嚴謹。梁富華透露,在下次地鐵主席蘇澤光到立法會時,會再次質問地鐵將維修工作外判的情況,若地鐵再發生事故,不排除會要求政府當局禁止地鐵將工作外判。
另外,地鐵的文件亦顯示,地鐵曾發生三次回廠列車載有乘客的事故,三次均涉及人為疏忽。
地鐵在文件中指出,這些事故令列車服務略為受阻,引致乘客不便;但事故中所有行走的列車均絕對受訊號系統保護,沒有絲毫影響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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