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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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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7] 「頂包案」擾攘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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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因接可疑物體警告,一度暫停審訊疏散庭內各人。

本報記者 甄健輝

 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藝人謝霆鋒駕駛的法拉利跑車在中環紅棉道失事撞欄,但警員到場後司機卻不知所終,其後英皇集團司機成國定到現場,並向警員報稱為肇事司機;到今年四月十二日廉署拘捕謝霆鋒、成國定、劉志偉及另外一名警員,其中成國定更在五月時被判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囚四月。

 六月六日,廉署正式落案控告謝霆鋒及劉志偉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謝於翌日首次到西區裁判法院提堂應訊。在審訊期間,控辯雙方除了在證據上爭拗外,辯方亦找了七名品格證人力求為謝霆鋒爭取同情分,其中包括一位已故歌迷的母親,憶述其女兒病危時謝霆鋒到醫院探望,另外的品格證人還包括影星成龍及汪明荃等。

 十月二日,法庭判謝霆鋒與警員劉志偉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罪名成立,即時還押壁屋監獄,直至昨日宣判。結果謝霆鋒被判予履行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劉志偉則被判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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