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9] 王永平:無礙政府與公僕關係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對於部分公務員團體就政府立法減薪,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一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理解,並認為不會影響政府和整體公務員之間的關係。他重申,特區政府立法減薪是一個公平合理的決定,並且得到大部分公務員的認同。
政府尊重公務員決定
繼日前一名高級督察入稟高等法院,昨日再有四個警務人員工會主席,包括本地督察協會、海外督察協會、警司協會及警察員佐級人員協會的工會主席,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尋求司法覆核,反對政府立法減薪。王永平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所以不會就個別事件作出任何評論;但強調,公務員減薪可以表示他們願意在目前經濟困難的時期,與市民共同作出承擔。
王永平續稱,香港是一個法治的社會,政府的威信是建基於處事公平合理,及照顧社會整體及公務員的利益;即使有個別公務員團體就某些事項尋求法律裁決,政府亦必定理解並予尊重。他強調,事件絕對不會影響政府和公務員之間關係,亦深信公務員會繼續堅守崗位,服務市民。
曾蔭培:有訴訟權利
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則表示,公務員如普通市民一般有權利提出民事訴訟;他否認由於處方沒有與警務人員保持足夠的溝通,而導致警員入稟。
本地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表示,根據其聘請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政府立法減薪可能抵觸《基本法》第六條及第一百零五條有關私有產權的規定。因為私有資產,包括了公務員與政府的僱傭合約,而政府立法減薪是剝奪公務員的權利,又未有相應的補償,所以透過法律途徑,以澄清政府是否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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