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23] 民建聯批巴士收費三宗罪 放大圖片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交通事務發言人劉江華及沙田區議員楊祥利指出巴士收費的「三宗罪」,認為巴士收費仍有下調空間。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今日立法會將討論有關「調低交通費」的議案,民建聯批評巴士公司收費的「三宗罪」,有部分巴士路線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如部分過海線巴士的「暴利」更高達十多倍。他們要求巴士公司改善現有不合理收費,檢討及修改現有的票價機制和增加分段收費,以減輕市民的生活負擔。
針對九龍巴士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祖澤有關巴士收費沒有下調空間的言論,立法會議員、民建聯交通事務發言人劉江華及沙田區議員楊祥利昨日在記者會上批評巴士收費有「三宗罪」:過海線、接駁線及空調巴士線皆收費過高,需要重新檢討。
以隧道費為由牟暴利
「第一宗罪」是過海線。民建聯指出,過海線平均每公里收費高於非過海線五成。九巴現有二百五十三條空調非過海路線,平均每公里收費為零點三八元,但四十五條過海路線的平均收費卻是零點五七元,可見平均過海路線收費較非過海路線高五成。民建聯又批評,巴士公司以繳交隧道費為理由牟取暴利,部分過海線的收費高出成本十倍多。以一○八路線為例,巴士公司必須支付十五元的海底隧道費,其實該路線的收費已較平均每公里零點三八收費貴零點五元,全程十點一公里,即額外多收五點零五元,只需三名乘客上車,便可抵銷了十五元的隧道成本。假若每輛巴士有五十人乘搭,巴士公司已賺二百三十七點五元,為成本的十四倍多。民建聯又批評巴士公司向非過海乘客收取過海費用。
「第二宗罪」是接駁線。民建聯指出,不少主要作為接駁鐵路功能的路線,巴士公司多以循環線、M線或K線為名,但乘客多乘半程,甚至兩三個站,卻要付兩倍價錢,極不合理。
「第三宗罪」是空調巴士。已釐定空調線與非空調線收費差別太大。例如行走不超過九公里的非空調巴士為三元,但空調巴士收費卻為七元,是前者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三。另外,民建聯認為其他交通工具從沒有因為提供空調而增加收費,建議巴士公司在冬天應該收取非空調收費,以反映天氣情況及乘客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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