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30] 糾纏白紙藍紙無意義
【本報訊】(記者 潘曉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究竟需不需要推出白紙草案的問題,最近繼續成為討論焦點之一。多位社會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李家祥、廠商會副會長盧文端、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羅叔清均認為,在充分諮詢的前提下,不需要推出白紙草案。
立法會早餐派召集人李家祥認為,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工作需要早些有個了斷,他不覺得有需要先制訂一個白紙草案。他表示:「對於那些不相信、甚至擔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人來講,未必會因為有較多時間討論就可使他們變得安心。我不認為非搞個白紙草案不可。」李家祥的理由是,白紙草案的形式一般是在涉及較複雜的法律草案時才會運用,原因包括立法會對有關的法律缺乏經驗,例如證券及期貨條例,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條文並不複雜。
中華廠商會副會長盧文端表示,立法的諮詢期相當充足,糾纏在白紙草案還是藍紙草案的問題並無意義。目前市民較多關注的是新聞自由,這可以理解,香港不妨在這方面多加研究。
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羅叔清認為,出白紙草案的過程較為複雜,將法律條文以白紙草案的形式推出讓公眾討論,實際參與研究討論的相信只是一些專業人士,而一般市民興趣不大。令人關注的,是白紙草案可以推倒重來,若出現這種情形,恐怕立法的時間表將會被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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