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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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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30] 環保獎激勵屋h管理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房屋署助理署長黎業祥表示,早前有傳媒報道稱,部分公屋屋h清潔承辦商,未有依照合約規定將已分類的廢物,分配予廢物回收商,房署已於十月一日開始,派員監察交收過程,如發現有違規情況,房署將處罰有關清潔承辦商,輕則警告,嚴重者可能會被即時取消清潔合約。

 黎業祥昨日出席「環保物業管理大獎」記者招待會宣佈,房屋署首次聯同綠色力量、香港地球之友及長春社三個環保團體舉辦上述活動,希望藉此提升公共屋h環保管理水平。

 黎業祥表示,評審委員會會根據各個屋h所提交的自我評核報告,篩選二十六個屋h進入第二階段的評審,委員會到入選屋h實地視察成效,並從「環保領導」、「環保計劃與表現」及「夥伴協力合作」三方面評分;於三月中旬時,在兩個組別——房屋署/物業管理公司組別及物業服務公司/員工自組公司組別,分別選出冠、亞、季、殿軍各一名及優異獎六名。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表示,雖然外判予私人物業管理公司的屋h擁有較集中及充裕的資源開拓環保設施及管理機制,不過目前仍然欠缺系統,過於零散。他希望藉著比賽,可以讓各個屋h互相觀摩,參考不同的環保管理方案。

近半人指管理質素未改善

 另外,民主黨在多個已將物業管理權外判予私人物業管理公司的公共屋h,進行問卷調查,接近五成的受訪者認為,管理權外判後,服務質素並沒有任何改善。只得三成受訪者認為,管理質素有所改善。另外,逾一半的受訪者不滿意屋h設施及單位的維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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