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01] 人大代表不容反對憲法者混入
■西濱林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明年初換屆。第十屆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選舉會議將負責選出三十六位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這是回歸之後香港第二次進行的全國人大港區代表選舉,是特區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港人參與國家事務重要橋樑
香港回歸祖國,成為我國第一個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所有這些都是全國人大授予的。基於「一國兩制」關係,本港未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但因屬中國的行政區域,在港區舉行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並選出全國人大代表參與對國家事務管理。而國家事務管理與本港事務息息相關,特別是涉及到「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落實,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對此可發揮其參政議政、反映民情民意的職責功能。這些正是國家憲法所賦予的,亦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因此,港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與香港特區居民直接保持密切聯繫的有效途徑,反映港人對管理國家事務意見和建言的重要橋樑。
民主黨人士打算參選別有用心
全國人大代表地位崇高,職責重大。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必須維護全國人大的憲制地位,遵守「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民主黨有幾個成員打算參選今屆人大選舉。他們既不遵守憲法,又不遵守《基本法》,但又要參選,其目的何在?是否心中有鬼,企圖混入人大代表行列,繼續進行反對憲法和《基本法》的活動?
中國憲法規定,人大代表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並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民主黨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表現,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民主黨與支聯會是「兩塊招牌,一套人馬」,一直進行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政治活動,他們企圖改變或推翻中國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以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他們反對人大釋法,不承認人大的憲制地位。他們反對特區政府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反對承擔香港的中國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但他們卻要參選人大,這種做法,是別有用心和極不嚴肅的,人大代表的隊伍,是不容許反對憲法和《基本法》的人混入其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非常重要,而且選出來的全國人大代表又是代表國家利益的,那麼,我們每一個香港市民理應以主人翁的責任感,以更多的關心、更大的熱情,積極支持是次港區全國人大選舉,務必做好選舉工作和選出真正符合人大代表條件、符合人民意願的代表。
民主黨人士須改弦易轍
對於那些不承認人大的憲制地位,違反《基本法》的民主黨人士,是不可能合資格當選人大代表並履行義務和職責的。當然,這些人士如能真正改弦易轍,用實際行動表明真心誠意擁護和遵守憲法與法律,才具有光明的政治前途。為把是次選舉工作做好,本港各業界組織和進步社團有必要舉辦座談會,請來歷任人大代表和選舉會議成員講解人大代表職能、參選資格和條件以及選舉產生辦法等。加上傳媒的宣傳報道,使港人對人大制度和人大代表的認識增多,這對做好選舉工作和選舉真正的代表都有好處。因為港區所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是代表包括香港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參與最高權力機關工作,這也是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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