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02] 學者:刊裸照等於「幫兇」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最新一期《東周刊》在封面刊登一名女星多年前被迫拍下的半身裸照,引起社會嘩然,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陳婉瑩直指,事件引起社會各界口誅筆伐,是非公道非常明顯;而且該周刊絕對不能以新聞自由、競爭激烈等,去掩飾其欠缺新聞操守及道德的行徑。不過,她認為,社會目前應停止高調的批評,以免變相協助提高該周刊的知名度。
超越「不雅淫褻」範疇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部講師蔡子強認為,不便揣測《東周刊》刊登照片的真正動機,但事件肯定已超越「不雅淫褻」的範疇,因為受害人並非出於自願,而且更涉及敲詐勒索的成分,傳媒刊登裸照即等於成為「幫兇」,協助匪徒得逞;而且他日發生同類事件時,匪徒討價還價能力變相提高,受害者比目前更怯於報案求助。他說:「事件根本與公眾知情權無關,因為即使市民不知道裸照孰誰,亦不會使其利益受損,社會也不會受破壞。公開裸照亦不會使警方調查工作更加順利。」
警方要給市民信心
他續稱,早前報章大篇幅刊登一名裸體妓女遭脅持的照片,同樣受公眾批評,而今次事件的嚴重性在於女星非自願及涉及刑事罪行,所以惹起公眾前所未有的強烈不滿。至於政府應否介入事件,蔡子強認為各部門,尤其是警務處,必須審慎處理,以免令市民誤會警力不足,無法以保護他們的人身及名譽的安全。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何國良認同上述意見,因為社會存在各種不同的道德問題,政府該怎樣權衡,所以應該以法例作為依據,才可以防止市民以為政府事事干預的形象。
他認為,有關周刊自然應受譴責,甚至處分,不過周刊旋即售罄,更顯示市民「八卦」的心態,凌駕道德問題,才是事件中衍生的問題重點。他補充說:「事件中,女星的自尊心、對其他人的信任會受到極大的打擊,市民明明知道女星被迫,助紂為虐購買周刊,甚至越談越起勁,這種心態難道又要得?市民批評其他人的同時,亦要捫心自問。」
影協聲明斥責劣行
【本報訊】香港影業協會也就十月三十日出版之第五二一期《東周刊》封面一事發表聲明指出,第五二一期《東周刊》以卑劣的促銷手法罔顧對受害人的傷害,不但對受害人及其親朋造成傷害,更對社會風氣及道德造成極度負面的影響,該會深感遺憾。該會嚴正譴責此種不道德行為,並呼籲社會上有良知的個人、團體及電影界仝人一起向《東周刊》表達不滿及提出強烈抗議。該會同時呼籲香港各新聞媒體,正視新聞報道應有的道德操守及對社會的責任,履行專業守則,防止將來再發生類似令人齒冷的事件。
水禾田:唔關我事
【本報訊】攝影家水禾田就第521期《東周刊》刊登「水禾田鑑定相片」一事作出聲明表示,事前《東周刊》記者預約到訪,攜同一張聲稱由讀者提供的相片,要求為相片是否經過修改塗改等作出意見,其當時純粹在記者提問下以攝影經驗作出答覆。相片來源全不知情,意見全屬義務作答。
水禾田表示,該周刊記者沒有交代取得其意見之後作何用途,並沒有提及刊登的內容及文字等等,更加沒有取得其同意後刊登作商業用途。水禾田指出,其將保留一切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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