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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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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02] 葉太大宅業權殺出程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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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劉淑儀家姑的金蘭姊妹出庭作供。

 【本報訊】位於飛鵝山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夫家的大宅,雙方對業權的訴訟,原表示舉證完畢,但昨日結案陳詞之際,已故葉母王妙嬋的年近九十歲金蘭姊妹突然出庭,表示曾親耳聽到葉母夫婦談及購買大宅地皮一事,並指地皮是由其長子文山代表公司簽署合約,屬於公司物業。

 八十七歲的古寶貞昨日坐輪椅出庭作供,她說從報紙得知這宗官司,因年邁不良於行,原不打算作供,但後來覺得若不出庭證明物業屬於公司,任由它判給文山,會很不公道,為伸張正義終在前天決定出庭。

 古寶貞婆婆說,年輕時有數年與王妙嬋在同一所學校讀書,此後與葉母一直有往來,經常見面,直至葉母逝世。戰後,葉正平夫婦從事建築生意,她更常與葉氏夫婦一同坐車到地盤察看工程。

 她記得有一天,兩人在車上談論購買飛鵝山物業地皮的事,她聽到葉夫婦當時決定大宅地皮由當時剛從英國回港的長子文山代表公司簽合約。大宅建成後,她更不時於周六在大宅寄住。據她所知大宅屬於葉氏夫婦,並非給長子的禮物。

 古婆婆被代表葉文山的大狀質疑她不可能記得四十多年前聽到與本身無關的一段葉氏夫婦閒談。她即大聲答道:「記得,我什麼都記得。」她又說她確有聽到這些對話。

 古婆婆作供完畢,雙方舉證完畢。葉家長子文山一方先作結案陳詞,其代表大律師指無論是葉氏夫婦持有及管理的正興建築的帳簿和會計文件,或是王妙嬋的個人帳簿,均從沒任何記錄顯示地皮及大宅是公司的財產,反而有記錄顯示正興「代付」大宅地皮的價錢後,將地皮「交回」文山,故毫無疑問物業是屬於文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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