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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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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08] 一筆透視:明星需重建形象

.阿沌.

 劉嘉玲挺身呼喚良知,她比自己想像中堅強,為受害人作出了榜樣,贏得各界的讚賞;的確,劉嘉玲這一仗很漂亮,她的勇氣令人刮目相看。

 在「聲討傳媒歪風」這一話題上,本來焦點在於「刊登受害人裸照」的手法,同業出於義憤,有掟咪的,又有爆粗的,更有痛哭的……,反而,受傷害最深的劉嘉玲,相對之下冷靜和從容,精闢的三言兩語,把社會公眾利益放在首位,個人的受傷反而「不算得甚麼」,這表現比起一些「借題發揮派」真是高出幾皮。其實,「聲討」這碼事,重質不重量,不是以「激」來衡量傷害的深淺。

 今次「東周刊事件」之所以「天地不容」,是傳媒「在刑事受害者的傷口上灑上鹽花」的手法,不能令社會道德標準接受,這與一般的追攝明星消遣、私生活的情況有所不同,「受害」程度有很大的區別。

 作為公眾人物,能有幾多私隱,自己是心中有數的。明星控訴傳媒侵犯私隱歪曲形象;其實,形象是自己建立的,如果生活正派,別人絕對歪曲不了。

 上一代的明星,因為成名不易,他們比較重視自己的形象,有上進的還去外國讀碩士學位,在香港也修讀藝術課程,以增加自己的藝術文化涵養,在藝術領域不斷攀登。但今天新一代的明星,此調不彈久矣,文化層次極其蒼白,在大庭廣眾下,爆粗、不文歌曲、不文手勢、FING頭藥物……,文化之低下,令人失望。今天,藝人正氣凜然的站出來批判「不道德的傳媒」;與此同時,他們是否也應該珍惜羽毛,借今次集會的正氣,自我反省,重建明星的健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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