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1] 港大生打翻蠟煲被毀容 放大圖片
煲蠟燒傷的港大生臉部受創送院。
【本報訊】北角一個住宅單位昨晨發生罕見火警。一名港大男生,在廚房內「煲蠟」做模,準備進行雕刻工作,其間疑不慎打翻蠟煲,蠟與爐火接觸後搶火,事主當場被火球灼傷面部,其父見狀及時將火撲熄,事件中父子均受傷送院,其中面部被灼傷的兒子恐有毀容之虞。
「煲蠟」做模灼傷面部的港大男生姓翁,十九歲,其面及手部百分之十五灼傷,目前情況穩定。由於他送院時,面部被燒至表皮脫落,狀甚恐怖,恐有毀容之虞。其五十一歲父親在救火時雙手前臂受傷,經敷治後已告出院。
現場為北角孔雀道九至三十一號明園大廈一期C座十七樓一單位,住有翁姓戶主夫婦及一名兒子,其子目前在港大就讀。
昨日清晨五時,戶主兒子乘家人熟睡之際,在廚房內將蠟煲熔,準備用來做模,作為雕刻之用。
據悉,當蠟煲熔後,翁即將蠟煲取起,豈料翁不慎將煲打翻,蠟與爐火接觸後,即出現搶火現象,一團火球衝起,翁閃避不及,首當其衝被火灼傷,慘叫聲驚醒父親,奔出房外察看,見廚房內火光熊熊,於是以棉被撲救,結果亦被燒傷手部。女戶主致電報警。消防員接報到場,火勢已告撲熄,幸而單位並未被波及,兩名傷者事後被送院治理,消防經調查後,認為起火原因無可疑。
煲蠟搶火等同爆炸
【本報訊】香港醫學會發言人表示,煲蠟時一旦搶火,殺傷力與爆炸相近,對人體組織造成範圍較大而深的創傷,若燒傷面積達百分之二十至五十屬中度燒傷,一旦傷及中皮層或真皮層,需入住隔離病房,進行植皮手術。
發言人表示,當蠟燭加熱後,會由固體變成易燃氣體,易燃氣體會上升,由於不輕易擴散,當煲蠟的熱力,高達溫度攝氏二百五十至三百度燃點,上升的易燃氣體便會搶火,四周的氧氣自行燃燒出現火球;就算易燃氣體未積聚到可令氧氣燃燒的濃度,亦會因為有人向熱氣沸騰的熔蠟灑水,水蒸氣會令熔蠟四濺,引起搶火。
發言人又表示,煲蠟除了會因搶火引來嚴重後果,亦會產生大量熱空氣,熱空氣流入人體呼吸道,會引致氣管及咽喉腫脹,阻塞氣道,嚴重者會因窒息至死。
熔蠟的熱力高於攝氏四十五度,當其濺到皮膚上會很快凝固,但熱力卻持續滲入皮膚,傷及真皮層,導致日後留疤痕、肌肉收縮或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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