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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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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3] 台准包機間接直航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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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包機間接直航示意圖

 【本報訊】據東森新聞台北十二日報道:陸委會12日公布新聞稿宣布,在不違反現行「間接通航」原則及不涉及航權談判下,政府可以考量開放包機以間接方式自大陸載運台商返台過節,以彌補春節期間航班載運量不足的問題。陸委會的兩項聲明強調,在兩岸不能協商前,可以准台灣的業者向中國當局申請由台灣包機經港澳進大陸,再循台港、台澳航線返台。

陸委會公布兩項原則

 「行政院長」游錫�i12日在「立院」答詢也表示,兩岸三通包括旅遊直航、春節定點包機直航等,經陸委會評估技術上可行,當局已有腹案,隨時可上談判桌;若兩岸協商沒有成果,考慮依現有航線採「間接直航」方式。

 陸委會公布的兩項原則是:一、包機直航也是直航的一種,與整體直航所遭遇問題並無太大差異,必須透過協商加以解決,因此,包機直航應與兩岸整體直航的評估及規劃合併處理,並配合兩岸協商進度循序推動。二、如果兩岸不能協商或協商沒有結果之前,在維持間接航空運輸原則下,准許台灣業者向中共當局申請由台灣包機經香港、澳門進入大陸地區載運台商,並自大陸地區飛抵香港、澳門停降後,再循台港、台澳航線飛返台灣。

 陸委會中午公布新聞稿表示,經「行政院」指示由陸委會會同「交通部」、「國防部」等相關單位進行評估多次會商,已完成評估報告。

聲稱「公權問題」須正式協商

 陸委會指出,春節期間台商包機直航也是

直航的一種,需針對諸多「公權力事項」進行協商,包括證照承認、法律適用、機務查核、糾紛調處、意外事故處理及賠償,以及「國防安全」事項等等,均須透過公權力性質的正式協商,方能解決,絕不能因為是不定期的包機直航而降低協商標準,否則勢必衝擊到整體直航協商的品質及有效性。

 陸委會表示,包機直航有其經濟利益,但涉及的問題與整體直航不易區隔,而且包機直航若未納入整體規劃進行,其政策成本甚高,包括:安全維護成本(如各項防範措施及部署應變兵力等可觀成本)、協商成本,以及在島內無共識下可能衍生政治的爭議而造成社會成本。

 陸委會同意兩岸間接直航,飛大陸前必須先降落港澳,但是否需要落地?據章孝嚴向陸委會查證結果,從台灣飛大陸,經港澳時可以不落地,但一定要經港澳,從大陸回台灣,則一定要在港澳落地,不過據了解,如果真要落地,台灣六家申請包機直航的民航業者,將有遠東、立榮等兩家業者因為沒有取得港澳航權,即使從台灣載客到大陸,可能也無法載運台商回台。陸委會則向章孝嚴表示,飛航問題需要再由「交通部」再作正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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