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5] 病重睇急症 即時獲治療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急症室本月二十九日起實施收費,醫院管理局昨日發出有關收費的程序指引。病情嚴重的病人可以即時獲得治療,其餘病人要先繳費,或領取繳費通知書,再獲安排分流。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承諾,落實重整醫療收費時,會加強減免制度,協助低收入人士及資產有限的長者及長期病患者。
醫管局昨日向全港十四間公立醫院,發出急症室收費程序指引,急症室醫療人員會因應病人病情和分流結果提供醫療服務,病人自行前往或由救護車送抵急症室時,情況嚴重或極度不適者,可以即時獲得診治;其餘的急症室求診者,無論是由救護車送來或由家人陪伴而來者,需先辦理登記手續,並須即時繳付一百元收費再獲分流安排等候治療。未能即時付款的病人,可以選擇在登記後或治療後再繳費,如果當時不便繳費,病人會獲發「繳費通知書」,日後再繳付有關費用。
簡化收費程序
如果病人因經濟原因不能繳費,可以在日後辦公時間向醫務社工尋求協助,醫務社工會沿用現時的減免機制去考慮申請人的經濟及社會狀況,包括入息、開支、年齡、病情等去減免全部或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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