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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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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15] 霍達造馬案無罪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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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達

 【本報訊】前冠軍騎師霍達(見圖)被控在賭博中作弊案,昨被判罪名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麥健濤認為,霍達在本年一月十六日跑馬地賽事中確有蓄意拉馬行為,阻止所策騎的「電子金龍」前進,但這只能屬於馬會的內部紀錄聆訊,因控方在案中不能證明霍達的拉馬舉動,是為了本身或他人在賭博中贏取金錢,未能構成刑事罪行,故裁定霍達罪名不成立,予以釋放,但拒絕辯方的堂費申請。

 香港賽馬會表示對法庭的判決感到欣慰,而在這宗指控中,沒有串謀的證據;沒有犯罪談話之紀錄;沒有收據或財務紀錄等證物。

 三十七歲南非籍騎師霍達,昨對於法官指他蓄意拉馬的評論,表示失望。但他強調會繼續策騎馬匹,他將於今晚返回家鄉,至於是次的訴訟費用被拒索回,他會和代表律師商議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嚴重可疑 堂費遭拒

 據知霍達在案中花上近一百萬元的律師費用,而霍達會於今晨應馬會要求會面。

 麥健濤法官昨日強調,一般刑事罪案中的被告獲判無罪釋放之後,都會取得堂費,但鑑於霍達本身的行為,是令本身惹人嚴重懷疑,而致使控方對他提出檢控,故拒絕辯方大律師艾勤賢的堂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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