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5] 三台錯報羅文死訊遭勸喻 放大圖片
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梁乃鵬指出,三間機構在報道羅文逝世的消息上只犯了技術上錯誤,所以給予勸喻。 (梁祖蓮攝)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廣播事務管理局在昨日的會議上,通過了轄下投訴委員會的建議。其中就有線電視新聞二台、商業電台第一台和新城娛樂台在上月十八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二時的新聞節目中,錯誤報道藝人羅文逝世的消息,分別向三間機構發出勸喻。投訴委員會表示,在以往處理的投訴個案中,今次是第一次涉及在新聞報道中整個事實均為錯誤。
廣管局認為新聞節目內容要絕對準確,要有事實根據,但是三間機構卻錯誤報道羅文逝世的消息,把非事實當成事實,違反業務守則。不過,考慮到三間機構只是在技術上犯規,他們的解釋有值得原諒的地方,所以發出勸喻已經足夠。
廣管局在三間機構報道羅文死訊的事件上,一共收到九宗投訴,其中三宗是對有線電視的投訴,另外六宗則投訴兩個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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