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23] 強姦菲傭僱主重囚八載
【本報訊】多次非禮及強姦家中菲傭的實驗室助理劉志明,昨日在高院被判罪名成立,判以強姦罪最高刑罰入獄八年。法官韋毅志直斥被告以僱主身份侵犯受害者,視她為私人財產,為所欲為,並且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毫無悔意,背離了家人和受害者對他的信任。
辯方求情稱,被告的犯案已完全摧毀了本身的前途,相信刑滿之後無法再從事類似的工作。但法官指,對離鄉別井的受害者而言,這次事件實為一件慘劇。被告犯案之後毫無悔意,更要受害者在庭上憶述慘痛經歷,對她造成巨大的困擾。故此,被告必須判以重刑,入獄八年,另一項非禮罪名亦成立,入獄四年,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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