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1] 豁免醫療費手續被指繁複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掄襲K機制謠縑A考慮到公平問題,用資產審查係無可厚非,但係咪物有所值呢?」社區復康網絡總服務主任伍杏修批評醫院管理局的收費豁免申請手續繁複。他指出:手續增加醫療社工花大量時間審批,「政府慳慳埋Ⅹ敻禷O」也不能彌補多加的人手,故建議政府為某類病人訂立標準豁免機制。
伍杏修在公佈「中年長期病患者的生活狀況」調查報告記者會上,指長期病患者普遍要定時往數個專科門診覆診,每次領取的藥物多寡不一;若落實每種藥收費十元,會使病者「次次都唔知要帶幾多錢去」,故建議政府將藥物費用加進診金,劃一收費,並制定「最高藥物收費」以減輕一些「要咫Q幾隻藥麊矕螫w者」的負擔。
至於簡化豁免機制,伍杏修指政府可以「一批過」豁免某類病者的醫療收費,更贊同社會上提出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一律無需付款,或者病人每年覆診次數達某指標者可享費用減半優惠;不用長期病患者經常攜大疊證明文件,而所領到的豁免書卻僅得一至兩個月有效。伍杏修認為,與其令醫療社工為豁免申請疲於奔命,不如把免費醫療當作對長者的一點回饋。
另外,他引述香港大學內科系三年前的一項研究顯示:患心臟病、糖尿病、慢性肺病等的長期病者趨年輕化,上升幅度由百分之四至六;而百分之五十九的長期病患者均不到六十歲,因此提醒政府應加強基層健康教育,並非「貼張食物金字塔黈報出韓╞咱蟈N會跟住做」,當中還有很多方法令市民關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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