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1] 女會計師「穿櫃桶底」提堂
【本報訊】四十九歲女會計師,以支付營運經費為藉口,誘騙公司董事簽發一百萬元的支票,存入自己戶口,並更改存摺資料以便在銀行核實時能蒙混過關。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她個多月前已開始「穿櫃桶底」,以同樣手法騙取公司百三萬元,購入屯門愛琴海岸單位。
女會計師許美華兩年前受聘於立滔貿易公司,負責會計事宜,包括安排公司的支票往來。本年十一月廿六日,許要求公司董事開一張面值一百萬的支票,訛稱用作公司營運資金。得逞後,同日到葵涌工業街的匯豐銀行存入自己戶口。銀行職員致電公司核實轉賬事宜,許為圓謊,將戶口持有人改為董事名稱,並以打字機更改戶口號碼,以顯示自己的確將錢存入了董事戶口內,但兩日後被揭發。
許現被控一項盜竊罪,昨於荃灣法院提堂,暫無需答辯,還押懲教署看管。辯方本申請以十萬元現金保釋,但由於調查顯示,許於本年十月曾以同樣手法騙取一百三十多萬。控方表明可能會新增控罪,加上案件涉及違反誠信,故反對保釋申請,裁判官最後接納控方要求,拒批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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