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6] 浙將允個人開辦律師所
【本報記者杭州五日電】據浙江省司法廳透露,浙江省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允許開設個人律師所。
中國現行律師法只對國資律師所、合作律師所和合伙律師所作出規定。據介紹,新律師法中計劃增設「個人律師所」條款,允許個人開辦律師所。
據悉,浙江省現有四千四百七十四名具有律師執業資格者,目前的四百五十六家律師事務所中幾乎無一家虧損,並且以每年二十多家的增速發展著,只有兩家事務所因合伙人發展理念不同而關閉。
而在上海,十一月份成立了首家個人律師所,北京早在十月中旬已成立首批五家個人律師所。上海和北京兩市的個人律師事務所,它們的註冊資金最低皆為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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