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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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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0] 社署與勞處合作

 【本報訊】(記者 蔡蘊賢)為協助健全的綜援人士自食其力,社會福利署表示,該署會繼續加強積極就業援助計劃,協助失業人士尋找工作,亦會考慮為失業人士安排無薪工作,希望他們尋找工作之餘,維持工作積極性。此外,社署將與勞工處商討,若有合適的職位空缺,會由社署安排,為綜援受助人作就業選配。

一成三人覓得工作

 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自一九九六年六月至今,一共有十萬零六百名領取綜援人士參加社署的「自力更生計劃」,其中一成三的人成功找到工作,與推行計劃前的百分之一的成功率,成效相距甚遠。另外,在過去兩年,有兩千名領取綜援人士透過志願機構的就業見習計劃找到工作,其中三成人成功就業,計劃取得一定成效。

首月入息獲豁免

 不過,林鄭月娥表示,大部分成功透過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就業的綜援人士,找到的都是以兼職及低薪酬工作,平均每月薪金少於一千六百一十元,仍未能脫離失業綜援網。林太指出,勞工處現時有五千多個職位適合這些綜援的受助人,該署會與勞工處聯絡,協助失業者作就業選配,盡快脫離綜援網。

 此外,為改善對有工作能力的健全綜援受助人豁免計算入息的安排,社署由一九九九年六月開始,除原有的豁免計算入息措施給予每月最高豁免額一千八百零五元外,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在覓得工作後首月入息,可獲全數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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