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7] 買儲蓄保險計劃提防誤導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銀行定期存款最近幾乎調低至零利率,使以高回報率為招徠的儲蓄保險計劃大行其道,但消委會今年頭十一個月共收到二十宗涉及金融機構推銷這些產品時的投訴,當中主要涉及實際回報率與宣傳不符。
消委會呼籲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為前線的推銷人員提供足夠培訓,並為他們制訂內部運作守則;消費者尤其是長者投保前則應先了解服務條款。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吳馬太指,不少負責宣傳人員都把計劃包裝成「目標儲蓄」,並聲稱另外送贈保險服務,但其實計劃的根本是「儲蓄壽險計劃」。
另一方面,亦有選擇性地向投保人提及較高的回報率,實際上包括了「非保證紅利」的部分,其實際派發金額的多寡,須視乎當時的市況及公司業績;推銷服務者經常強調的「紅利息率高達百分之六」,亦有誤導之嫌。消委會在接獲的投訴中,不少在投保前,被告知中途退款可取回供款,只是不能獲得利息。在其中一個個案中,投訴人供了一分十年期儲蓄計劃,職員起初告知「可隨時取回款項,只是會蝕利息」,但其後投訴人失業,要求銀行取回款項卻不果,後經消委會協助下才能取回供款。
吳馬太強調,由於投保頭兩年,部分保費會用作繳交佣金及行政費用,故若提早退保通常不能取回全數已付保費,頭一兩年退保更可能無法取回任何款項。
保險員應多培訓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智思表示,這類投資產品種類有很多,有些銷售員自己都不甚了理解其特性,他說:「這些產品比較複雜,在推銷時,要解釋予客戶時要很小心,尤其是有關投資的回報,有儲蓄成分等,若解釋得不清楚,很容易令客戶會有誤解。」
陳智思又表示,有關機構應該加強內部監控以及提供多些培訓給銷售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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